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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宝似珠(第1页)

如宝似珠

娘子姓余,名珍珍,是余氏布庄老板的嫡长女,年十七,家住安仁街。

十三岁前,余珍珍都过着极为舒适和富裕的生活,甚至于,她的父亲,还为她定了一门极好的亲事。对方是个举人,因受了余家的恩惠,故而中举做了县学教谕后,不曾嫌弃未来岳丈是个商人,一直心存感激,谨记婚约,是个知恩图报的读书人。

十三岁那一年,余珍珍的母亲难产,母子俱亡。隔年,父亲就娶了同一条街上住的沈寡妇做续弦。沈寡妇带着前夫留下的偌大家产,和一个比余珍珍小两岁的女娃,一并嫁入余家。因着沈寡妇嫁妆丰厚,人长得还算风韵犹存,故而父亲很喜欢她。

俗话说,有了后娘,就有了后爹。

沈氏一进门,就有了管家的权利。而父亲忙着讨好沈氏,对余珍珍的关心日渐疏忽。平日里,对着沈寡妇的女儿宝珠,倒比对余珍珍这个亲生的,还亲近几分。

在沈氏眼中,余珍珍一直是眼中钉、肉中刺般的存在。

一开始,不过是什么新奇的、好玩的东西,都让余宝珠先挑,余珍珍只能拿剩下的。慢慢的,这些剩下的,也轮不上余珍珍了,都到了得脸下人的手里。这些下人留给自己赏玩,或是拿出去当了,都是不亏的。

后来,衣裳吃食上,下人在主母的默许下,能克扣多少,就克扣多少。

最后,沈氏盯上了余珍珍的未婚夫婿,她将余珍珍软禁在屋内,四处散播谣言,说余珍珍得了恶疾。余珍珍的未婚夫有了退婚的打算,沈氏就撺掇着丈夫,让余宝珠顶替余珍珍嫁过去。余老板一开始还犹豫,但架不住妻子的枕边风,也就答应了。

余珍珍一直被欺负,心中自然对沈氏和她那个嚣张跋扈的女儿,以及愈来愈偏心的父亲多有怨怼,但也犯不上想杀人。

去年十二月,刚落了几场雪,沈氏将她娘家的外甥丁乐康,接到家中常住。

丁乐康的境遇,和余珍珍有些像。都是亲娘过世,父亲新娶后,就对自己不管不问。过了几年的窝囊日子后,丁乐康的父亲、继母和幼弟,都死于大火中,他因为外出买柴火,而躲过一劫。

沈氏见他孤零零一人,实在可怜,就做主带他回了余家。

丁乐康相貌清俊,又断文识字,加上有眼力见,很快得到余老板的信任和喜爱。慢慢的,他开始帮着料理布庄的生意。

有次,丁乐康算错了账,导致布庄亏了一大笔钱。余老板怒斥丁乐康,并且将话说得很难听。

丁乐康表面上温顺地听着,回去后,就虐死了两只活鸡。

被拔了鸡毛,浑身上下满是血窟窿的鸡,睁着死不瞑目的眼睛,赤条条地被挂在树枝上,随风摆动。看见这种场景的人,都得做一宿的噩梦。

这已经不是丁乐康第一次这样做,事实上,从他刚进余家不久后,余珍珍就发现,每当他心情不好,或是受了父亲的气后,都会拿动物撒气。有时是厨房买回来做菜的鸡鸭,有时是拿弹弓打的麻雀——

丁乐康做得隐蔽,每次都是躲在废弃的后院里发泄。沈氏进门后,使了手段,让自己女儿占了余珍珍的院子,而余珍珍则搬到最靠近后院的一间偏僻屋子住着。

所以,余珍珍是整个家中,第一个发现,丁乐康并不似表面看起来那般温顺、可靠,相反,他就是个敏感多疑、自卑又自傲、喜怒无常的冷血怪物。

余珍珍躲在柱子后,看着厨房的下人,边用杆子将鸡打下来,边骂偷鸡虐鸡的人缺德。

“热闹看够了吗?我的大小姐。”身后响起一道阴沉的男声。

余珍珍身子一僵,这声音像是深夜里悄然逼近的寒风,让人不由得打起寒颤。

“你,你怎么在这里?”余珍珍转身,看到丁乐康,害怕地不住后退。

捕捉到对方内心深处的恐惧和不安,丁乐康嘴角微微上扬,勾勒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,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。

“这话倒该我问你,你怎么在这里?一直都喜欢这么偷看吗?”丁乐康抬手,替她将她额前的碎发,捋到耳后。

他指尖微凉,微微粗糙的指腹弹压过的地方,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“我,我就住在那里。”余珍珍指着不远处的小屋子,低着头,声音很紧张地回道:“我也刚好看到。”

“哦?那刚好看到几次了呢?”丁乐康声音里透着莫名的兴奋,他一步一步逼近她。

余珍珍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,她很想大声尖叫,可是一想到不远处忙碌着的下人,都是沈氏的人,便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将人叫过来,自己能脱身不假,但那些下人见自己与丁乐康在一处,一定将话传得极其难听。无论如何,余珍珍都不想和这种人沾上关系。

这时,团雪似乎是感知到主人有危险,从屋子里窜了出来,对着丁乐康一阵狂吠,不断驱逐他。

团雪是一条于珍珍养了好几年的松狮犬,公的,因为从远处看,好似一团白雪,故而取名团雪。

丁乐康看到这么个小东西,为了护主,对着自己上蹿下跳,眼眸中忽地流露出一抹诡异的笑意。

他朝团雪做了个鬼脸,待下人们听到动静,朝这里走来时,又面色恢复如常,快步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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