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爽了
李欢却轻轻地收回了手。
方寻英还是怔怔的。
她呆呆地仰头看着面前高扬的手臂,却因为这段话,无意识地想起许多年前,在那个濒临死亡的夜晚。
方寻英浑身发痒,呼吸不畅,连呼救都困难,若非李欢因为熬夜看书,都不会有人听到她不对劲的呼吸声。
瘦弱的女孩背着她寻求帮助,为了她这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,摔断了胳膊。
感动吗?
答案是肯定的。
方寻英有为此流过泪水。
可李欢却认真地说:“因为你在我为难的时候帮过我,所以我一定拼命帮你。”
十六岁的女孩成了好友。
可是未来总是崎岖,十八岁的方寻英得知自己要和林家联姻。
十八岁的李欢无力承担大学费用,高考之后就出去打工。
两年后,方寻英嫁入林家,陌生的环境,陌生的丈夫,苛刻的婆婆。
无一不让她害怕。
偶然的际遇,方寻英遇到在外面餐厅做服务员的李欢。
她像是一下子抓到了救命稻草。
她几乎是在能力之内开出最好的条件,哀求似的希望这个女孩陪自己走入林家。
李欢答应了。
不仅答应,还是通过正当渠道进来的。
要知道,这些大豪门录用标准并不轻松,方寻英知道,李欢一定为此付出了不少努力。
她来了。
这一来,就是二三十年。
方寻英的记忆开始变得模糊。
丈夫离世,方寻英的儿子变成林家当家人,她的婆婆去世,她成了婆婆。
她有了儿媳,有了孙子,有了孙女。
她是港城林家的老太太,拥有尊贵身份。
方寻英已经分不清朋友和佣人的区别。
只记得自己好不容易熬出头。
方寻英锦衣玉食,人人敬重。
要说起来,有一次的,李欢局促地来找她,说:“我看你过得很好了,不如我就走吧。”
方寻英的回答是:“林家没有辞退仆人的前例。”
又问:“你是想男人了吗?”
李欢面色煞白,一字未说,转身离开。
可是,同样的过敏,同样的全身发痒,同样的窒息而难以忍受再次发生。
又是一次呼叫而不得回应的时候。